中共成都东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费使用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9月6日      阅读:557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报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费使用情况报告的通知》(川组办〔2016〕1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费使用工作,提高党费使用效益,现将中共成都东软学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费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总体情况

2013年收缴党费27389.00元,其中党员直接缴纳27389.00元,支出44957.50元(上交上级组织13694.50元,使用31263.00元),2013年底党费结存数6526.10元;

2014年收缴党费25347.00元,其中党员直接缴纳25347.00元,支出38622.50元(上交上级组织12673.50元,使用25949.00元),2014年底党费结存数-6749.40元;

2015年收缴党费23608.00元,其中党员直接缴纳23608.00元,支出43073.00元(上交上级党组织11804.00元,使用31269.00元),2015年底党费结存数-26214.40元;

从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底,三年来,院管党费总收入76344.00元。

三年来,院管党费共支出126653.00元。其中,按50%的比例上缴省委教育工委38172.00元,党员活动、培训费、表彰奖励经费16839.30元,购买学习材料费68879.20元,其他开支2762.50元。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管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

学院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几年来,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采取定期核定、定期收缴、定人管理和定期检查等措施,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按时做好了党费的缴交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学院党委收缴的党费统一交到财务部,按照上级规定的党费使用原则和范围,注意把好党费使用关,严格审批手续,所有开支都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发现个别党员对缴纳党费的意义认识不足,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强化党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提高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财务知识,对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年向省委教育工委作一次书 面报告,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中共成都东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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