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阅读:1700

学院各系、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积极献身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 “2016-2017年度成都东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办法颁布如下:

一、评优目的

1.对先进集体以及先进个人在2016-2017学年的优秀成绩予以认可和鼓励;

2.宣扬优秀事迹,树立学习榜样;

3.明确宣传导向,指引全院教职工努力方向。

二、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3.表彰优秀,调动各系、部门教职工的积极性,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 参评人员为学院专职的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专业教师和素质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 参评人员为学院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3.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原则上2016-2017年度质量考核结果需在第一至第二区间,2016年8月以后新入职员工不参与本年度评优工作。

4.先进集体 参评单位为四系一部(计算机技术与科学系、信息技术与商务管理系、数字艺术系、应用外语系、基础教学部)的下属专业教育管理团队,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二)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全院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3个,其中教学系部2个名额、行政管理部门1个名额。

2.优秀个人:总名额人数控制在11人之内。优秀教师(专业教师序列)名额为:6+X;优秀教师(素质教师序列)名额为:1+X;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为:3+X。X为机动名额,人数为1人,由三个序列超过指定名额推选出来的人员择优产生。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切实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书育人、培养优秀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3.在 T-C进课堂、进项目、进教材等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主动承担各项科研任务,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在SOVO团队指导、学生竞赛指导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开展横向联系、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维护学院安定团结、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爱校、护校中事迹突出。

6.积极参与学院国际化建设、招生就业宣传、继续教育和创新创业工作。

7.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适用于专业教师)

8.关心爱护学生,积极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学业、生活及心理辅导,积极参加学院思政教育和素质教育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得到系部及学生的一致好评。(适用于素质教师)

9.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学院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3)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4)有严重教学事故的;

(5)组织或参与罢课、变相罢课、怠工等行为的。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得到学院和系部的良好评价。

2.努力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开拓创新,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

3.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所负责工作在部门工作中成绩突出。

4.在维护学院安定团结、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爱校、护校中事迹突出。

5.积极参与学院招生就业宣传、继续教育工作。

6.在优化学院育人环境,做好部门服务、配合学院完成招生就业宣传和继续教育工作、积极支持并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创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7.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工作失误,造成生命或财产损失的;

(3)违反学院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4)违背职业道德规定的。

(三)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科学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部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积极参与学院招生就业宣传、继续教育、国际化建设、创新创业、增收节支等工作。

4.部门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适用于行政部门)

5.专业教育管理团队在制订T-C一体化专业培养方案、T-C课程大纲和T-C项目大纲等教学文档工作中成果显著,在以学生为中心的一体化专业团队建设和管理、实现对学生TOPCARES最高关注和一体化培养过程中成效显著。(适用于教学系部)

6.高度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适用于教学系部)

7.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1)领导班子或成员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团队成员有严重教学事故的;

(3)部门受到通报批评的;

(4)发生过重大教学、安全事故,出现严重罢课、怠工和其他严重影响学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学校评优领导工作小组

为保障本年度评优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开展,学院成立评优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全院评优工作的组织和评比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应辉

成员:张宪民、刘宏、康桂花、陈云华、易胜华、刘明理、陈旭辉、巫家敏、程学良、蒋利明

评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学院下设各工作小组,由具体牵头部门负责制定相应单项评优方案,组织评选、审核及向校领导小组推荐评优人选。

六、评选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评选时间安排

 

(二)申报办法及材料

1.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由各系部参照以上标准推荐,填写推荐表及业绩证明表,业绩表所填写时段为2016.08-2017.06期间的个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撑(如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期刊论文、获奖证书等)。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候选人资料,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并进行全院公示。

2.先进集体由各系、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汇总材料,交由院务会讨论确定。

3.所有推荐材料要求提交纸质文档一份 ,并报送电子文档至邮箱fanyanling@nsu.edu.cn。

七、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学院颁发“成都东软学院优秀教师”、“成都东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和“成都东软学院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附件:

1. 成都东软学院2016-2017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表

2. 成都东软学院2016-2017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3. 成都东软学院2016-2017年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 优秀教师业绩证明表(专业教师)

5. 优秀教师业绩证明表(素质教师)

6. 优秀教育工作者业绩证明表

 

成都东软学院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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