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1、员工试用期结束前20天,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办理试用期转正考核审批手续。
2、员工填写《试用期转正审批表》交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试用期考核。
3、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1)建议提前转正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2)同意转正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3)建议延长试用期限的,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4)建议解聘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决定是否解聘。
Copyright © 2002-2025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邮编:611844蜀ICP备12011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