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为办理完转正手续的员工开具《调档通知单》,通知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开调档函。
2、将调档函交予员工本人,员工持调档函前往原工作单位(或原档案托管机构等档案调出单位),到档案调出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员工本人将盖有骑缝章的密封档案交予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转交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负责管理(或由档案调出单位直接以机要方式寄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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