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职称评审费用缴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日      阅读:341

本年度国家职称评审工作已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根据我校职称评审收费制度要求及财务资产部工作安排,参与本次职称申报的老师需通过钉钉软件财务缴费板块缴纳本次评审相关费用,逾期未能缴纳所有费用的老师将不能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单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费。本次职称评审费用收取标准沿用职改办[2018]3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请各位老师周知!

注:1.收费启止日期:2021年11月1日8:00-2021年11月3日16:00

2.高级职称评审费:600元/人

中级职称评审费:240元/人

3.温馨提示:请各位老师在缴纳费用时使用钉钉软件进行线上缴费。

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提交两名专家分别对两篇文章的鉴定意见,包含至少一名校外专家。有申请校内专家鉴定论文的老师,请通过钉钉财务软件缴费板块将专家鉴定费用200元缴纳至财务资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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