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7日      阅读:394

尊敬的各位老师:

您好!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经展开,请有意向申报职称的老师,及时准备个人申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版),并严格按照2021年度职称评审时间安排(附件9)要求提交材料。同时,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初审事项。

为了更集中地帮助教师解答职称申报的疑问,及时对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反馈,有意申报的老师通过钉钉软件加入答疑群。同时,请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指定审核上报材料负责人及时入群,积极协助答疑。

附件清单:

附件1:申报表(所有信息格均需填写,或清空填无;最后一页两个章需盖齐全)

附件2:高级简表(请按要求填写)

附件3:中级简表(请按要求填写)

附件4:年度考核表

附件5:专家意见鉴定表

附件6:科研成果集(科研需要提交立项证明或结题报告,姓名在文件里无体现的,需附参研证明,需填写项目编号)

附件7:免试证明

附件8:中、高级材料报送清单

附件9:2021年度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附件10:一级学科对照表

附件11:校发【2021】13号-关于修订《成都东软学院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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