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2年度职称评审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9日      阅读:466

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已于8月正式启动,根据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收费制度要求,参与本次职称申报且通过材料复核的老师需通过钉钉软件财务缴费板块缴纳本次评审相关费用,逾期未能缴纳所有费用的老师将不能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本次职称评审费用收取标准沿用职改办[2018]3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请各位老师周知!

(一)收费起止日期:2022年11月9日15:00-2021年11月11日15:00

(二)高级职称评审费:600元/人

          中级职称评审费:240元/人

(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提交两名专家分别对两篇文章的鉴定意见,包含至少一名校外专家。有申请校内专家鉴定论文的老师,请通过钉钉财务软件缴费板块将专家鉴定费用(200元/篇)一并缴纳至财务资产部。

未通过材料复核的教师无需缴纳本次评审相关费用,并请及时至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A2-217室)将申报材料取回。如有异议,可向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反映相关问题。联系电话:028-6488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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