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四川省第三届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教师基本功和四川省第五届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      阅读:170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三届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教师基本功和第五届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四川省第三届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教师基本功和第五届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将于7月上旬在乐山师范学院举行。

为充分发挥展示活动的学习、交流和导向作用,促进各参展高校切实推进美术教育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由各参展高校和省教科院推荐基本功展示活动评委专家人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参加本届基本功展示活动的本科院校(含有专科的本科院校)推荐评委2—4名,推荐专家人选必须是副教授以上职称,所学专业范围包括:美术学、雕塑、动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书法学等。推荐人选需兼顾专业类别,每个专业限1人。

二、基本条件

推荐评委人选需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学风端正,廉洁自律;业务素质硬,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工作业绩好,在地区美术教育领域有知名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展示活动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相关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高校推荐人选由各高校统一报教育厅。

(二)教育厅将结合推荐专家相关信息,择优选择、按类调整分组,确定最终评审专家名单。

四、相关要求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家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专家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推荐名单一经报送,不得更换。评审专家要正确认识基本功展示活动评审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评审。

请各评委推荐高校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评委推荐表》(附件1,需粘贴照片)和《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教育类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评委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6月21日下午5:00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以“单位+基本功评委”命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逾期未上报者视为弃权,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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