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阅读:239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政职〔2023〕1号)要求,现将相关文件转发如下,并提示以下四点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如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请计划申报的老师按时按要求报送,以免影响资格申报;

2.通知中涉及提供复印件的相关材料,请申报老师报送时一并提供原件供查验,经查验无误后统一返还;

3.涉及加盖学校公章的部分,经审核公示无误后将统一处理;

4.初次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可直接使用A4纸打印,经审核公示无误后再进行胶装。

5.通知中第一条“申报范围及条件”参考文件见附件8。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认真阅读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7日16: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郭姗姗处(guoshanshan@nsu.edu.cn)。

附件1:附件1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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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2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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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附件3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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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附件4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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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附件5关于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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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附件6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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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附件7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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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附件8关于印发《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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