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阅读:68

接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库专家管理,严格专家履职审查,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丰富培训专家资源,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现将遴选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库专家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选范围

遴选一批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教师研训机构的培训专家,中小学、职业院校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入库。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工作或项目任务,培训经验丰富,培训效果突出,学员反映良好。优先推荐承担过国家级培训任务的专家。

4.热爱教师教育工作,有精力承担国家级和省级中小学或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任务。

三、遴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遴选程序

新增入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逐级遴选推荐、省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并公示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参评人选。

(二)遴选要求

遴选推荐学科(专业、领域)不限。高校推荐中小学培训专家人数不超过8人,推荐职业院校培训专家人数不超过4人。原则上相同学科(专业、领域)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四、其它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1月1日(周三)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将附件2及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engyawen@nsu.edu.cn;

2. 纸质版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涉及盖章的部分先不做处理,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盖章),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邓雅文老师处(A2-217)。

附件:

1. 关于遴选更新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培训专家推荐表

3.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培训专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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