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      阅读:214

接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通知,根据《四川省民办高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征求院校意见,并请示教育厅及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在全省民办高校中组织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全省各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中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教师团队。

(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改革,关爱学生、格尽职守,奋勇担当、教书育人的教师团队。

(二)主动聚焦地方发展需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工作,勇于创新、乐于服务的教师团队。

(三)坚持扶贫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团队。

(四)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教师团队。

(五)凡属以下情况之一,不能参与此次评选:

1.已获同级及其以上相同或相近类型表彰的团队;

2.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3.弄虚作假。

二、材料提交和相关要求

(一)申报团队按照本次评选的要求填写《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申报推荐书》一式一份(附件1)、《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并将能够证明所填内容的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相对应电子版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支撑材料须扫描制成1 个带目录PDF(≤30MB)。

(三)申报团队需于2023年10月7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校人力资源部(A2-217室)。

联系人:郭姗姗、吕娜 邮箱:guoshanshan@nsu.edu.cn

附件1:附件1: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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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2: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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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评选的通知
大小:294769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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