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5日      阅读:25

根据四川省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次进行。其中上半年的认定时间为3月25日至7月20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已取得岗培合格证书,且未认定的在职在岗教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

二、报名方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初审。以前网报过但没有通过资格认定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25日8:00—4月25日18:00

(二)高校初审材料时间:

上半年:4月26日—5月24日

(三)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确认时间:

上半年:5月27日—6月28日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方法等教育类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获得《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五)健康状况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学校统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五、相关要求

申请本次认定的教师需于4月26日12:00前将《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高校初审材料清单》(附件1)所列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A2-217),同时填写《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和《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dengyawen@nsu.edu.cn)。

请申请认定的教师严格按清单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材料有疏漏、未按要求提交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不予受理。未按以上时间准时提交相应信息或材料的教师,即为错过本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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